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已于2006年11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九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薄熙来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商务部负责起草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国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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