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害食品罪

销售有害食品罪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司法解释》、《法规》、《河北省刑事立案标准》2020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整理常见案件立案量刑标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