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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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的认定 
违建的认定标准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的违法建筑解决部门:县级以上行政土地管理单位解决途径有下面六类:1、没有得到审批或是通过欺瞒途径获得审批,不合法使用土地的,通过县级以上的行政土地管理单位要求其返还使用的土地。2、针对不符合土地整体使用规划私自在农用土地上进行建造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土地上的建筑拆除,使土地回到原样。3、针对在土地整体使用范围内的,对土地上建造的建筑进行没收,并且酌情罚款;针对不符合规定使用土地部门的直接管理人或者是工作人员,根据相应法律进行处罚。4、农村地区人民没有经过审批或是通过欺瞒的方式获得审批,不符合法律规定在土地上建造房屋的,通过县级以上行政土地管理单位要求他们将土地返还并且拆除违法建造的房屋。 违反城乡规划法律的违法建筑解决单位:城乡规划管理单位、城市管理主管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解决途径有下面六类:1、针对在城市规划区的区域中没有获得有关建设证件或是没有根据有关建设证件中的要求展开建设的,通过当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中有关管理单位要求终止建设;还可以通过纠正方法交给对于规划进行产生影响的,在一定时间段内纠正,并且需要缴纳工程耗费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之间的罚款;如果无法通过纠正途径降低其产生影响的,在一定时间段内拆掉,如果无法拆掉,则将建筑没收或是将获得的收益没收,并且处罚罚款工程建设耗费的百分之十左右。2、在城乡规划区中没有获得当地有关建设许可证件或是没有根据当地有关建设许可证件中的要求展开建设,通过当地的人民政府要求终止建设,在一定时间段内更正,如果超过时间还不更正,即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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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认定标准 - 夸克文档

1. 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或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

2. 违章建筑政府可以强行拆除吗可以,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都会被强拆。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3. 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而建设的建筑,包括没有申请或已申请但没有得到批准、没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造的建筑、没经过批准自主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中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没经过批准自主改变使用性质建造的建筑、临时建设超过法定的有效期还没拆除而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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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违法行为认定及标准 - 夸克文档

1. 建设单位违法行为认定及标准(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二)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三)擅自改变了规划使用性质建设的建筑。(四)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实体法看,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照《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出现。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章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

2. 对于建设单位违法行为如何处罚(一)责令停止建设,是指执法人员在进行规划管理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并须确认是违法建设活动的,及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有关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二)限期拆除,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或对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通知有关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拆除全部的或部分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没收,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有关的违法建设活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给予严厉处罚,但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还可以在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加以利用的,决定无偿收回使用权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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