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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超标近360倍的“毒粉条”流入路边摊,主犯一审被判刑9年

近日,央视新闻曝光了一桩“毒粉条“案件”。山东济南邱某等人用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合成“粉条”售卖,甲醛超标近360倍。主犯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一.“毒粉条”事件始末

济南的一间肮脏小作坊内,工业明胶、六偏磷酸钠、海藻酸钠三种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合成食用“粉条”,再流入多地的路边摊,而其甲醛含量比规定量超标360倍。近日,该案的4名犯罪人被一审判刑,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据介绍,2011年底至2015年8月,因工业原料成本低,利润可观,被告人邱某伙同孙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经营资质条件下暗中从事非法加工、经营“毒粉条”活动。这些化工原料合成的“毒粉条”被陆续销往山东省内的邹城、曲阜、青州、莱阳、滕州等多个县市。仅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不到一年时间,被告人邱某等四人凭借“毒粉条”非法销售金额多达45万余元。


经对现场提取的三份“粉条”样品进行检测,均检验出甲醛1800余mgkg(检测低限5.0mgkg),甲醛含量严重超标,极大危害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日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毒粉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主犯邱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孙某等三名从犯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孙某、付某、颜某利用工业原料暗中生产、销售“毒粉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邱某作为“毒粉条”生产的组织者和销售获利的主要收益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被告人孙某、付某、颜某先后受雇于邱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综上,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买到了甲醛处理的食物,怎么办?

不必恐慌,甲醛天然存在于大部分食物,包括水果及蔬菜(例如梨、苹果、葱)、肉类、鱼类(例如九肚鱼、鳕鱼)、甲壳类动物,干菌类等,含量可达每公斤300至400毫克。


甲醛在高温时很容易挥发,一般来说,在运输贮存和烹饪过程中,都会赶走甲醛,所以也没有必要因为恐慌而放弃蔬菜。如果你真的很担心蔬菜上面有甲醛,我们可以:

1.到正规的大型超市购买蔬菜,这样买到违法使用甲醛浸泡蔬菜的几率会小很多

2.买回后用流动的自来水多洗几遍,因为甲醛极易溶于水,很容易被清洗掉。

3.由于烹煮产生的热力有助去除甲醛,因此应彻底煮熟食物。

三.误食甲醛,会致癌吗?

食品健康的道路任重道远,我们误食甲醛怎么办?会致癌吗?

实际上,食物中的甲醛,安全风险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短时间吃下大量甲醛可能导致急性中毒。但是,除非是失误口服,普通人吃点蔬菜通常是不会达到急性中毒的量的。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一般人主要透过呼吸道吸入甲醛。但是,我们的鼻子会帮我们预警,在达到给健康造成损害的浓度前就能分辨出来。如果在蔬菜上使用的甲醛比较多,会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一下子就会被我们的鼻子发现了。可以安心的是,世界卫生组织认为,通过食物摄入的甲醛不会致癌,甲醛的主要危害在于吸入。

其实,甲醛不仅存在食物中,更存在于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新装修的房屋、家具、床、衣柜、地板等都是甲醛的重灾区,所以,我们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甲醛的预防与治理。天得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2年甲醛检测与治理经验,世界500强合作企业,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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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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