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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看!桂平交警新“通告”!事关电动车、摩托车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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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们:

大家好!近期我大队在执勤执法中发现有一些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往返学校及外出等行为,其中有部分学生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中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悲剧。中小学生大多为未成年人,基本上没有受过专业培训、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没有驾驶机动车资格许可,其驾驶技术不规范,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熟,存在很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不幸后果。为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悲剧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出行,我大队将于近期开展针对中小学生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的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中小学生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安全出行,同时请家长们做好学生的教育及监督纠正工作。

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26日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一、电动车分类及有关规定:

1.所有电动车均需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无牌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2.电动车上牌的分为三类: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①电动自行车车牌为绿色,桂平大多是三年过渡期的“桂平”绿色车牌,驾驶此类车无需驾驶证,但要求年满16周岁方可驾驶上路,只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头盔;②轻便摩托车车牌为蓝色,在桂平市辖区道路行驶的多是“桂R……”车牌,驾驶此类车应当依法取得准驾D、E或者F类摩托车驾驶证,不可载人,应当佩戴头盔;③普通摩托车车牌为黄色,与普通的汽油摩托车一样,驾驶此类车应当依法取得准驾D或者E类摩托车驾驶证,可搭载成年人1名,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头盔。④2019年6月15日前,按有关规定发放的“桂平”绿色车牌类电动车仍按非机动车管理,但此类车辆多为按有关政策办理的超标电动车,其性能及驾驶要求与类似类型机动车相差不大,建议未取得相应驾驶证的学生不要驾驶。

3.处罚规定:①未按规定登记入户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罚款50元,扣留车辆;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扣留车辆;②未达年龄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20元;③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包括蓝牌的轻便摩托车)的罚款300元;可以并处行政拘留15天以下。

二、未成年人驾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大部分拒赔,其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三、将机动车(摩托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按规定对交车人罚款2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大部分拒赔,交车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编辑: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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