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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又一批电动车新规落地,这些车将不得上路!

又有一批电动车新规出炉,事关所有电动车人!10月1日起将陆续实施,涉及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提醒广大电动车用户、商家、厂家特别注意,以防踩雷,影响出行!

福建宁德:10月1日起,《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10月1日起,《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换电及其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严格规定。根据该条例:所有在用电动自行车均要实名登记上牌,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且后座只允许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电动车销售方面: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未公示或者披露相关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广东佛山:10月1日起,黄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可登记发放过渡期牌照。核发黄色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可使用至2022年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号牌自动作废,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将不具备上路资格。

新的道路交通标志来了,10月1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本标准结合新形势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适时修订。

标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并给出制作图例。

甘肃金昌:10月11日起,禁止无牌电动四轮车上路!

根据要求,在2022年9月10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四轮车,可备案登记挂牌,9月10日之后车辆不予挂牌。从2022年10月11日开始,无牌电动四轮车一律禁止上路,驾驶人记得持证上路,并为车辆购买保险。

广东清远:10月16日起,临牌电动车将不得上路!

清远针对非标电动车设置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自10月16日起,即便已登记挂临牌的电动车,也不符合上路条件。违规上路行驶的,将按规进行查处。

河南睢县:10月31日前,可为非标三、四轮车备案登记!

为解决用户出行难题,河南睢县为非标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对在用车辆统一备案登记管理。2022年10月31日前,车主都可以进行备案登记工作,已挂牌车辆可使用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无需驾照即可上路行驶。

广州:10月起电单车无牌上路将被罚

还未上牌的电动车车主,要注意了!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办理登记上牌,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广州对于电动车上牌,设置警邮上牌网点165个,带牌销售门店2158个,上牌十分方便,车主要尽早办理牌照。

10月1号起,机动车有新规:降低年检频率,让用车更方便

由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其中,关于年检,私家车、摩托车这类非营运的车辆年检有明确规定,年检频率明显降低,小于10年车龄的私家车、摩托车,分别少年检1次、3次。

私家车(9座及9座以内):车龄≤10年,原上线年检为3次,第6年、8年、10年,10月1号起,调整为2次,分别是第6年、10年。

车龄大于10年,11~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大于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注意,这里是没有变化的,和以前的年检频率一样。

电摩、摩托车:车龄≤10年,原上线年检为5次,第6年开始,每年1次,10月1号起,上线降低至检测为2次,分别是第6年和第10年,而大于10年的摩托车,每年检验1次。

河南开封:10月1日起,所有电动车必须悬挂标识牌和戴头盔上路

根据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关于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的补充通告》,电动车将于2022年10月1起,必须要悬挂标识牌上路,未悬挂车辆,会依法查处,车主可在9月30日前,免费安装标识牌。另外,骑乘电动车要戴头盔,否则会予以劝导。

河南平顶山:未上牌的电动车10月1日起禁止上路

平顶山于2022年6月启动电动车上牌规范管理,要求的是在9月30日前上牌完毕,并且于9月1日起,对于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由执法人员予以登记并责令其限期上牌。10月1日起,未上牌的电动车将不允许在市区道路行驶,请车主注意。

广东清远:10月16日起,临牌电动车将不得上路

超标、旧国标电动车在新国标实施之后,各地都设置了过渡期,而2022年有不少地方过渡期到期,根据《清远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上临时牌照的超标、旧标电动车将在2022年10月15日到期,那么,10月16日起,临牌电动车将不得上路了,上临牌的车主要注意。

山东禹城:10月1日起,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山东作为低速电动车重要的生产基地,随着对于现在老年代步车治理严格化,从源头治理的呼声也越来越大,所以,今年就有山东德州、潍坊等多地,启动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治理,而10月1日起,山东禹城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并且设定限行区域,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河南睢县:10月31日起,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可备案登记

对于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目前比较友好的规定,就是实施备案登记,这样车辆上牌材料简单,没有驾照要求,上路更方便,8月,睢县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明确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前,电动三轮、低速电动四轮车可备案登记,当地的车主要及时办理了。

甘肃金昌:10月11日起禁止无牌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低速电动四轮车大多数车辆,都不符合标准,不能办理正式号牌,但无牌上路存在无约束,安全意识淡薄的隐患,多地实施备案挂牌,根据《金昌市关于加强四轮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在在2022年9月10日前购买的非标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可以办理备案挂牌,之后购买无法挂牌,并且将于10月11日起禁止无牌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近期,行业规范化进程明显加快,多地持续开展电动车、三轮、四轮违法整治活动。整治范围主要围绕未挂牌电动车的治理,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备案登记、禁止行驶等方面的管理,有牌、有证,上牌上路基本成为当下百姓的共识。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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