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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迎来新变化!广州明确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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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正式答复了广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3057号建议,提到目前广州已明确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基本管理原则。
答复中提到:2017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广州市政府也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广州城市实际情况等,明确了广州市不鼓励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基本管理原则。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等城市均明确不发展或者不鼓励发展该业态。

此外,答复中还提到:广州市公安局正在牵头推进《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立法起草工作。对于实施共享电动自行车准入资格遴选和总量控制等建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研究相关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并争取将其纳入行业地方立法中,为后续治理提供法规依据。

今年以来,广州市公安局共查处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400多宗。下一步,广州市公安局将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1〕2号)要求,对未悬挂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对于广州明确暂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基本管理原则,提醒共享电动车相关企业和商家留意政策变化,加快推进管理、运营、产品、技术等方面的创新升级,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才有机会进入和扎根更多市场。
同时,广州这一政策也意味着当地共享电动车市场将面临巨大的洗牌或清场,使得很多相关用户转而购买电动车出行,为电动车厂商腾出不小的市场空间,可谓是有利有弊。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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