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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摩电事故起数下降!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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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省道安办在阳江阳春市组织召开重点县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总结了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交流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问题短板,研究下一步对策措施。省道安办主任、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太平,省道安办副主任、厅交管局局长申勇强出席会议。


今年3月,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并确定了“两降、两升”的工作目标,即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以上(其中珠三角9市下降10%以上);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10%以上(其中珠三角9市上升1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道安办各项工作部署,对各类涉摩涉电违法行为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

会上,申勇强局长代表省道安办介绍,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中,全省查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同比上升5.6%,其中十个重点县(市、区)上升23.3%;全省涉摩电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3%和15.9%,其中十个重点县(市、区下降35%和31%,总体实现了行动目标。10个重点县(市、区)分别汇报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孙太平同志指出,各地的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各地党政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不断提升,交警部门管理措施不断创新,各地要坚定信心决心,坚持不懈推进摩电秩序整治,要从源头综合治理、规范注册登记、严管路面违法和强化宣传教育四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勇于担当,主动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要强化考核、用好挂牌整治和倒查问责等工作手段,倒逼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广州、汕头、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10个地市道安办负责同志,广州白云、汕头潮阳、汕尾海丰、阳江阳春、湛江雷州、茂名高州、肇庆高要、清远英德、潮州潮安、云浮罗定等10个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以及省公安厅交管局,10个县(市、区)所在地级市交警支队、县(市、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说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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