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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摩托车是大中城市吸引年轻人的一个好方法

锐圆 时间:2021/7/19 16:23:46 · 阅读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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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是:

一、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通行。

二、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5年12月16日发布的《天津市公安局关于逐步扩大摩托车限行范围的通告》同时废止。

这个被市民称为“禁摩令”的意见稿,其实中对2005年同样内容文件的更续,国务院要求各地清理旧文件,一个深刻的本意是国家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所以治理工作也要除旧布新,现在看来,天津市公安局认为天津的“交通安全与畅通”仍然与十五年前一样,所以要继续禁摩。

首先,这个“征求意见稿”的窗口时间只有9天,对于这样一件关乎民生的大事,市民中有不同意见,既没有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又匆匆忙忙地走个“征求意见”的过场,不妥。

其次,不论十五年前还是今天,禁摩的原因都是简单粗暴,都是笼统一句“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现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实现“智慧交通”,道路是否有序、安全、畅通都有大数据,是硬件资源不足?还是管理不善?摩托车究竟对此危害到什么程度?不妨公示,这样也可以增加禁摩令的合理性。

禁摩令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交通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我们不妨认真学习领会,这条法规的立法精神和意涵并没有授予公安部门这么大面积、长时间(这次禁摩令宣称要禁止5年)限制通行的权力,禁止、限行都是临时性的。人民道路人民建,人民道路人民用,怎么能如此剥夺广大市民禁止使用合法的交通工具的权利?怎么能如此禁止人民使用城市道路的权力?

我们理解公安交通部门对治理交通善的迫切心理,交通拥堵是大城市的普遍问题,主要原因还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汽车的保有量不断加大而造成的,汽车造成的拥堵靠禁摩托车就能解决?私家汽车和摩托车在法律地位上完全一样,都是合法生产,合法销售,消费才合法购买,合法使用,为“畅通”而禁摩岂非缘木求鱼,不公平也不明智啊。

摩托车对改善拥堵,低碳出行是有显而易见的好处的,只是需要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全世界没有哪个大城市禁摩,国内目前也有很城市改变了对摩托车的看法,有的已经借清理文件的东风全面开禁,有的改禁为限,从空间和时间上尽量保证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在提高治理水平上下功夫,精准施政,精准施策,避免一刀切,反对简单粗暴一禁了之,改禁为管,才能避免老百姓的诟病与批评。习总书记讲:“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骑摩托车上班买菜接孩子,骑摩托出游旅行,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禁了之,实为不妥,绝对不该。

说回天津,天津曾是三大直辖市之一,当年虽然没有“北上津”和说法,但环顾左右,没有其它。天津身处北京之侧,存在感不强,这是历史问题,但最近几年,从“人口七普”的资料看,天津人口在大城市中增速最慢,地球人都知道,一个城市的人口意味着什么,如果是年轻人净流出,可以直接宣判这个城市的走向末路。

从北京等城市摩托车消费人群可以看,IT男、金融男的比例已经相当高,骑行是一种生活需要,工作方便,更是一种个性时尚,更是一种寓放松于上班路上的新的出行方式,所以,劝天津有关部门,禁摩会增加年轻人对一个城市的恶感,起码是不那么让人喜欢。一个对摩托车友好的城市,也同样是对年轻人友好的城市。包容摩托车是大中城市吸引年轻人的一个好方法。

天津应该更博大包容,天津应该更思想解放,包容摩托车,不仅是包容一部分市民的生活出行方式,更是显示这个城市是有优秀的治理能力的。建议天津市相关部门可以到西安考察一下,看看摩托车逐步放开会不会天塌下来?

让老百姓更方便,管理才更轻松。老百姓说方便,管理才有水平。

 

编辑:锐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