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的政策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废止肉刑,是我党在建立公安保卫工作以来,一直强调的政策。它的基本要求是:
(一)要忠实于事实真相,整个诉讼活动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二)严禁逼供信,严禁以威胁、利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三)废止肉刑及变相肉刑,禁止侮辱人犯的人格尊严;废除一切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把犯人当人看,给予人道的待遇。
(四)凡有违犯者,必须从纪律上或法律上追究责任。
这项政策体现了我国公安机关以人民高度负责,对公民的民主权利高度重视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