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博物馆关于倡议捐赠和征集文物藏品的公告

天水在线 2024年01月24日 09:05:54

      天水市博物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是被甘肃省文物局纳入“十四五”国家卓越博物馆发展计划的一所综合性博物馆,担负着天水地域内文物的征集、保管修复、陈列展览、社会教育、科学研究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伏羲庙、胡氏古民居的保护管理利用,以及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太昊伏義祭典礼仪的保护与传承等多项工作。为助力伏羲始祖文化传承创新区建设,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型,满足陈列展示和科学研究需求,更好地向公众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天水故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办法,天水市博物馆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天水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资料;天水各个历史时期遗留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天水各个历史时期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影像资料等。

      (二)反映天水地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党员活动和党组织发展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在红军长征期间红军战士以及苏区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使用过的物品实物、文献和音像资料等:反映天水地区创建苏维埃政府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照片、音像资料等。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革命斗争、重大战役、重大历史事件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反映社会变迁、时代进步等方面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或具有较大历史价值和典型代表性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反映人民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

      (四)反映天水作为老工业基地和三线建设的设备、器械、图纸、文件、档案、奖牌、证书等相关资料。

      二、征集内容

      (一)历史和民俗文物类:包括天水各个历史时期遗留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手稿和图书、影像资料等。

      (二)生产生活用具类:包括各种生产设备、工具、服饰、家具、厨具、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文体用品等有关的物证。

      (三)文献档案类:各类图书报刊、手札手稿、文件、文稿、账本、信函、电报、教材等。

      (四)票据钱币类:包括各种粮票、布票、油票、肉票、债券、存单、存折、邮票、车船票、纸币、硬币等。

      (五)证章牌匾类:各类奖状、证书、奖章、纪念章、徽章、奖杯、牌匾、门牌、路牌及其他标志物。

      (六)影像资料类:包括各类照片、图片、录像资料、录音资料、纪录片、影视资料等。

      (七)与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相关的物品类:国家领导人视察天水时使用过的物品,以及为此制作的宣传品、纪念品;在各行业有突出贡献及重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的相关物品;革命烈士、英模人物、革命群众、爱国人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文献资料。

      (八)其他能够反映革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实物资料。

      三、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所提供的藏品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二)藏品提供人需提供藏品的基础信息,包括:名称、来源、年代(生产年代或使用年份),以及提供人的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同时,所提供的文物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四、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二)以移交、捐赠、征购三种方式为主。

      (三)鼓励各单位或个人积极捐赠文物藏品,经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四)我馆不接受现场实物鉴定,请勿向我馆邮寄拟捐赠的实物,敬请理解。

      五、注意事项

      (一)文物藏品捐赠和征集流程

      由意愿单位或个人与我馆文物征集工作人员联系,根据天水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对提供的藏品进行登记并提请天水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征集藏品范围;无偿捐赠藏品经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确定为真品的,我馆按程序组织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收藏证书》;以征购方式拟征集的藏品经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估价后,以专家估价为上限与藏品持有人进行议价,双方同意后签订《藏品来源合法承诺书》《藏品征集(捐赠)协议》并办理入藏手续。

      (二)外地意愿单位或个人,可先与我馆工作人员联系,并将文物藏品信息提交至我馆。

      (三)征集的文物藏品入藏后,由我馆永久保存,所有权归于天水市博物馆。

      (四)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水市博物馆。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938—8226020 19993818223

      邮箱:Tssbwgzj@163.com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伏羲路110号(天水市博物馆)

      附件

      藏品征集信息采集表.docx(点击下载)

      天水市博物馆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