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JTCZ2021002)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天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办法,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天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TCZ2021002
二、项目名称: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天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标项 | 标项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1 | 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天车设备采购项目 | 欧式起重机7台 | 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 360 万元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
3.1供应商须在国内具有30台以上(含)欧式起重机的优良业绩;
3.2供应商须具备起重机械A级制造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提供:
1.请在即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除双休、节假日)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07557680@qq.com)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报名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或逾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投标)。
2.报名资料: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含联系电话)、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形式提供)。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开标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开标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肺炎防疫期间,投标人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4、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
4.1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4.2若供应商不参加现场采购活动的,可以通过EMS邮寄等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联系信息:王工,18758328067。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07557680@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以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首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二路52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3455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2426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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