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查字典考研网 2016年03月24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职责:监督检查研究生院和各院(系、学位点)对教育部、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程巡视监督各院(系、学位点)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制度和规定;研究决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成立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招生管理办公室职责: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拟定招生规模、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简章;起草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督查小组监督下,组织院(系、学位点)落实制度,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公布招生录取相关的制度、规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完成招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复试前期准备工作
      1、组织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招生领导小组学习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在总结2015年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研,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的原则;确定第一志愿考生破格复试方案及标准;制定复试工作相关制度,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公室组织院(系、学位点)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文件精神;由院(系、学位点)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院系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学习领会上述文件精神。
      3、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结合2016年青海大学招生简章公布的预计招生计划数核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4、各院(系、学位点)依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院(系、学位点)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5、所有复试前有关制度、规定、方案、标准、实施细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布后执行。
      三、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要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公正透明;
      2、复试相关规章制度不能有歧视性规定;
      3、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评判,规范执行加分政策。
      4、复试的所有过程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三年。
      四、录取工作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将不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布上报。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各院(系、学位点)招生计划规模,分专业计划根据其合格生源的情况,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微调。
      4、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青海大学发布拟录取信息前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6、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需在48小时给予同意拟录取回复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
      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本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及相关通知、安排等内容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1、公布青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2、公布青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见附件2)
      3、公布青海大学各院(系、学位点)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4、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5、公开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全面。
      6、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六、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指导督促招生院(系、学位点)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学校各院(系、学位点)要制定和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要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要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公室要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文件要求,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监督。要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4、投诉和举报电话:0971-5310417。
      附件1 青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表(一)

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

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

招生规模

接受推免生人数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

需要调剂人数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少数民族照顾人数

总合计

482

24

86

389

10

28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6

2

4

1

0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5

5

0901J1

资源生物学

13

1

7

5

1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4

4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3

3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4

4

080502

材料学

6

1

5

1

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

4

1

3

1

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1

1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5

1

4

081701

化学工程

5

1

4

1

081702

化学工艺

5

5

081704

应用化学

5

5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5

5

1

081803

地质工程

5

5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5

3

1

1

1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6

2

4

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5

4

1

0

090601

基础兽医学

8

4

4

090900

草学

8

5

3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1

1

100102

免疫学

2

2

100103

病原生物学

3

3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2

2

100105

法医学

1

1

0

100106

放射医学

3

3

1001Z1

医学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2

2

1001Z2

医学遗传学与细胞生物学

2

1

1

100201

内科学

2

1

1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

1

100210

外科学

3

3

100513

民族医学

14

11(士兵1)

0

1

17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2

1

1

120201

会计学

2

1

1

1

120202

企业管理

5

1

4

120203

旅游管理

2

2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5

5

科学学位合计

160

21

30

106

9

17

      青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表(二)

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

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

招生规模

接受推免生人数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

需要调剂人数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少数民族照顾人数

105101

内科学(血液病)

8

1

7

内科学(心血管病)

12

4

8

1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8

4

4

2

内科学(消化道病)

9

7

2

1

内科学(呼吸系病)

8

8

内科学(肾病)

7

2(士兵1)

5

内科学(肿瘤病)

12

3

9

内科学(神经病病)

8

4

4

1

内科学(风湿病)

3

3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6

1

5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20

5

15

1

105109

外科学(普通外科)

22

3

19

1

外科学(泌尿外)

9

9

外科学(肿瘤外)

11

1

10

1

外科学(胸心外)

6

6

外科学(骨外)

12

5

7

1

外科学(烧伤外)

6

6

外科学(神经外)

4

4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5

5

105110

妇产科学

10

3

7

1

105126

中医学

16

6

10

1

105127

全科医学

10

1

9

105128

临床病理学

4

4

1

085211

计算机技术

15

15

1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15

15

095101

作物

10

10

095102

园艺

1

1

095107

林业

8

1

2

5

095106

草业

10

1

9

095105

养殖

10

10

095113

食品加工与安全

4

2

1

1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15

1

14

025100

金融学

18

1

17

专业学位合计

322

3

56

263

1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