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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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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即炫富女郭美玲的网名,她1991年生于湖南益阳的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郭登峰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从2007年开始,郭登峰便有意包装郭美美,但郭美美受关注是因为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

随后,郭美美并未如想象那般大红大紫,反而走上了一条令人唾弃的道路。关键便在于她的“富”来路不正,为了金钱,她已经失去了人格。不惜出卖肉体、组织豪赌,一再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故而虽然是悲剧人物却很难让人同情。尤其是触及法律底线上,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

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从2013年2月开始,嗜赌成性的两人竟在北京开设赌场。郭美美以一万九千元的价格租下房屋,作为赌博的固定场所,并购置赌桌等赌博用具。聘请专业发牌手和专人负责赌资的结算,再邀请他人至其租用的房屋中赌博,趁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抽水”。

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当场抓捕正在参与网络赌球的郭美美。2015年9月10日上午,东城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涉案数额达173.9万元的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赌博是典型的社会传统糟粕之一,它不仅侵蚀着个人的心灵、意志、身体、家庭和前途,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我国的法律明文禁止参与赌博、设置赌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郭美美聚众赌博并以赌博为业,显然已构成赌博罪,而按开设赌场罪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郭美美情节严重,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从2014年被捕到2019年7月13日刑满释放,郭美美五年的刑期内未曾减刑,本以为她出来就会好好做人。不料出来后没多久,又触犯了另一桩罪,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20年9月起,周某将生产生曾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赵某通过网络平台等销售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

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美美为销售,郭美美也开始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但其销售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经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月11日,郭美美等32人被刑事拘留,4月16日批准逮捕。

8月13日,此案已进行开庭审理,那么郭美美将面临何种刑事处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无论是生产方曾某,还是参与销售的周某、赵某、郭美美等人,按刑法皆触犯了此罪。构成本罪的依据具体情形可分别承担如下刑事责任,一、生产、销售或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这儿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指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造成轻度残疾或中度残疾的、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严重障碍的、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其他对人体危害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三、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单位犯本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另外郭美美情况有所不同,她此前因赌博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此次涉嫌犯罪距离其刑满释放不足五年。构成累犯,如果此次罪够有期徒刑以上处罚,便应从重处罚。具体会判多久,还是要看她涉及哪一种情况,最少是有期徒刑以上,一旦冲撞法律,结局必然是自我毁灭。

发布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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