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附加刑有什么

法师兄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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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附加刑有四种,分别是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 2、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各该条之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八节,以及分则的相关规定,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4、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4、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二、罚金适用情况如下: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综上所述,刑法附加刑有4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上四种情况,罚金适用情况有六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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