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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管理办法

2021-08-28 12: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典当亦称“当铺”或“押店”。是旧中国以收取物品作抵押,发放高利贷的一种机构。中国历代典当名目繁多,有称“质库”、“解库”、“典铺”、“长生库”等等。那么,典当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典当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公安部、商务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关联法规: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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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押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质押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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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申报管理办法

湖北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纳税申报行为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项地方税收的申报及对纳税申报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负有缴纳各项地方税收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各项地方税收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四条地方税务机关应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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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1-11-19生效日期:1991-11-19发布部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文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国务院行政法规库(1)条第二条律师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律师事务所(亦称法律顾问处,下同)按照本办法向委托人收费,并出具收据。.律师不得私自收费。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律师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标的大小、律师专业职务等级、委托人指定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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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汇发[2007]1号

为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尽快完成对所辖支局、银行的业务操作培训,并公布政策解答专线电话;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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