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weibo.com提供.
24-04-16 13:28发布于 北京 来自 微博网页版
#男子当众扒光前女友衣服获刑5年##律师说法#

谁也不能如此干啊,当众扒光女友衣服,是典型的犯罪行为。这男子有点疯狂了,同时也犯了“强制侮辱罪”。

戚某因与被害人吕某(女)产生情感纠纷,遂至吕某经营的店内,要求吕某退还二人交往期间戚某送给她的财物等。戚某撕扯吕某的衣裤致其身体完全裸露,强行将吕某拖拽到店门口的马路边上,并当众对其言语侮辱、呼喊行人围观,持续约十几分钟。

那什么是强制侮辱罪?强制侮辱罪以寻求性刺激、性兴奋和性满足为目的。侮辱罪通常是基于私仇、泄愤、报复等动机,贬低他人人格与名誉为目的,与性满足无关。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我国《刑法》中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规定。

强制侮辱罪和侮辱罪有所区别。强制侮辱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实施;强制侮辱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就该案来看,法院对戚某的判决十分到位。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