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4-17 18:58 发布于 北京 来自 微博网页版
#男子明知面包已过期一天仍购买获赔1000元##律师说法#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过期产品不得销售,消费者购买的有权要求销售部门赔偿,这里没有规定“明知还是不明知”,所以,法院支持了男子的诉讼请求。

明知面包已过期一天仍购买,小伙状告商家获赔1000元。

在面对消费者对过期食品的投诉和索赔时,商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商家出售已过期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消费者带来合理的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出售过期食品,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并获得赔偿。在这起事件中,小陈将商家告上法庭,并最终获得了1000元的赔偿,这是商家应该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多项权利。在此案例中,男子购买的面包已过期一天,这直接威胁到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因为过期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同时,男子作为消费者也有权知悉所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这涉及到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在此案例中,商家出售过期面包,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因为过期食品很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但是由于面包价值才3块钱,根据三倍、三十倍赔偿也没有多少,所以法院以最低金额1000判商家赔偿。

在社会上,有些专业打假人士也是采取这样的方法,在购买过期产品后要求商家赔偿。但这里,很可能会变成“敲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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