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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3 19:42发布于 北京 来自 微博网页版
#粮商勾结驻库员盗卖粮食获利2500多万##律师说法#

粮商与粮库的驻库员勾结,在粮车入库时做手脚,一车多记、虚假入库;到了后期,“什么时候缺钱就拉出去卖一点”,将粮食擅自出库,套取大量资金。该案作案人涉嫌犯了“合同诈骗罪”。

如果以每人每天吃1斤粮食的数量计算,一万吨粮食可以满足400万人5天的需求。然而,河北秦皇岛警方接到报案,一家粮库在2020年至2022年间,有近万吨玉米“不翼而飞”。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具体到本案就是说,当事人究竟是抱着贸易往来的心态与粮企合作,而在合作过程中出现了经济纠纷,还是主观上就有着“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一个判断有罪无罪的重要考量因素。

粮商通过变卖粮食获利2500余万元,驻库员从中获得5万元好处费,还有3人每月得到几千到1万元不等的“工资”。所以,该案涉案人员也有犯盗窃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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