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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评学校劝差生放弃中考#: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侵犯】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南阳一家长称孩子初三学习不好,“学校给孩子发来自愿放弃中考的申请”,引发广泛关注。27日,河南南召县教体局回应,情况基本属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校有没有权利不让学生参加中考?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曾明确发文通知,强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和中途退学,或要求学生转校,或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具体到本次事件,南召县丹霞实验学校的行为,无疑与通知精神相违背。

实际上,以升学率为教育导向本身就是错误的,在这种错误导向下,就可能出现诸如“学校劝学生不参加中考”的情形。此外,也不排除有些中职学校一心想完成招生计划,与初中签署招生合作协议,通过提供推荐费完成招生指标。不得不说,劝“差生”放弃中考的情况此前便存在,但从始至终都需要一再被强调的是,任何情况下学生都不能被剥夺参加中考的权利,这是教育公平的底线,也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基本保护,不容被变相伤害与侵犯。@央广网O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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