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格力消费者给格力总裁董明珠女士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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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消費者的无奈之举!“好空调格力造”,何时成为“好产品格力造”?!

      ​​尊敬的格力总裁董明珠女士:您好。

      我是深圳一位格力消费者,也是格力品牌的“资深”拥有者、信赖者和爱戴者。前不久购买了一款格力净饮机,其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让我很不愉快,并对格力有了深深的遗憾甚至担忧,故冒昧给您反映此问题。因为没有您的通信方式,只好采用公开信方式,如有不妥,敬请海涵。

      情况大致如下:2023年12月底,我通过京东的“格力全屋饮水旗舰店”,购买了一台格力柜式净饮机。到货当天安装试用,首先发现该产品在设计上有两个明显缺陷:一是产品的“加水”按键没有灯光显示,触压后很难判断是否有效以及加水的时间有多久;二是喝一次热水(或冰水),至少需要4次按键,依次是:加水、加热(开始)、完成、加热(停止),远不如同类产品其它品牌1或2次按键方便和节约等待时间。当然,这些还是产品设计问题。

      继续试用发现明显质量问题:即产品的出水量与网店的宣传介绍和用户说明书以及产品的标识严重不符。当按“加水半壶”时,实际出水量是多半壶,再按“加热”时又继续加水直至水位接近满壶,即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操作加热半壶水时,最后实际得到的热水接近满壶。当按“加水满壶”时,实际出水量远高出“满壶”标志线,再按“加热”时又继续加水直至水位超过透明显示框接近溢出,当水沸腾时出现较多外溢。

      发现问题当天我即和商家联系要求退货,商家说要由厂家检查并提供鉴定单证明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约第三天厂家来人检查并确认反映问题属实且有视频为证,来人告知鉴定单要公司领导审核签字才能出具。约第五天厂家售后服务通知我,公司领导审核意见是:本商品就是这样,没有质量问题(大意)。厂家拒绝提供鉴定单,商家也拒绝退货。我向售后表示对厂家处理和态度的质疑、不满以及继续投诉的意愿,售后终止沟通完全置之不理。

      格力是我国几乎家喻户晓的国产大品牌,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有着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我家6台空调,5台是格力,最早一台柜式格力空调已经使用20年,至今仍在继续使用。在我选择净饮机时,比较了同类的沁园、美的和格力三个品牌,最终选择了比另外两个品牌贵很多的格力。正是基于对格力长期良好的消费体验以及格力很好的信誉和口碑,才有了我对格力产品的青睐和信赖。

      然而,这次的消费体验却让人大失所望。首先,这种有着明显且严重质量问题的劣质产品(恕我直言),怎么能从格力出厂呢?难道你们没有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吗?而且检测此问题一点不难,只要像普通用户一样使用一遍产品就可以发现问题。其次,我遇到的产品质量问题不是个案,而是此款产品的共性问题,这从以往产品的网购评价中可以看出,也是上门检测的格力技术人员介绍的(希望不要因此为难他),而且技术人员说此问题早就反馈给厂家,厂家一直的答复都是不能解决。解决这问题很难吗?厂家答复的“不能解决”到底是因为技术能力还是敬业精神?再次,不排除少数消费者无理取闹和无事生非,而我反映的问题有理有据,且有厂家检查人员的视频为证,但凡有点头脑有点责任心的厂家应该会认真对待。但我收到格力的回复是该产品“没有问题”,以及其后格力售后面对质疑和不满的置之不理,所言所行表现出对质量问题惊人的无视、迟钝和麻木,充满了店大欺客的无理、傲慢和愚蠢(恕我直言)。业界公认的“质量问题无小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难道在格力已成过往?“背着牛头不认赃”难道成了格力的风格和做派?从中我似乎看到了格力一步步走向衰败的迹象。

      按照诚信经营的商业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我遇到的格力质量问题以及售后处理,既是缺德也是违法更是在给格力抹黑。对此,我保留消费者继续追究的权利。

      所以给您去信,当然是为了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也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更潜在的原因是出于对格力品牌的珍惜和爱护。格力是格力人的,也是中国人的,这是出于每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国情怀。中国企业特别是制造业打磨出历久弥新的国产大品牌很难,格力是当今屈指可数之一。众所周知,这其中凝聚着您几十年的大量心血。格力与董明珠几乎二位一体,相信您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格力的品牌和声誉,也相信您绝不会容忍这种自我抹黑的现象存在。

      “好空调格力造”,我想这个“好”绝不应仅限于“空调”吧,应该是“好产品格力造”。在我给您去信和您看信的时刻,格力这款“问题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依旧在继续,对这款“问题产品”的视而不见依旧在继续,希望这种缺德违法和抹黑格力的现象早日结束不再继续。

      顺致

      ​冬安                     

      深圳一位格力消费者   罗先生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