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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土地复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社会资本 土地复垦 投资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关键词社会资本土地复垦投资   近期更新10088项目点击关注“社会资本,土地复垦,投资”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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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土地复垦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1*****860*****查看详情

招标人

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弘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约3000亩,最终以项目验收入库面积和现场复核面积为准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单位名称

广西泰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我公司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同意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完成的土地复垦项目按新增耕地指标回购,回购价格为2万元/亩

合同履行期限

建设期及后期管护期共1年

质量标准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以及《土地整治工程》中的建设规定DB 45/T 1055-2014、质量检测与评定规范DB 45/T 1056-2014、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茂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我公司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同意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完成的土地复垦项目按新增耕地指标回购,回购价格为2万元/亩

合同履行期限

建设期及后期管护期共1年

质量标准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以及《土地整治工程》中的建设规定DB 45/T 1055-2014、质量检测与评定规范DB 45/T 1056-2014、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恒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我公司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同意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完成的土地复垦项目按新增耕地指标回购,回购价格为2万元/亩

合同履行期限

建设期及后期管护期共1年

质量标准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6号)以及《土地整治工程》中的建设规定DB 45/T 1055-2014、质量检测与评定规范DB 45/T 1056-2014、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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