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池塘整治工程(项目编号:GXZC2016-J1-0019-SYHLB)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于2016年9月22日下午就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池塘整治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池塘整治工程(GXZC2016-J1-0019-SYHL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谈判日期:2016年9月22日下午3时00分;
评审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评标室(地址:来宾市古沙路东北一巷3号,盘古大道与中南大道交叉路口)
五、成交结果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福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柒万壹仟捌佰贰拾陆元整(¥:871826.00)。
3、成交单位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71号
六、谈判小组成员:韦顺学、石景红、黄尊影
七、联系事项:
1.采 购 人 联 系 人:韦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3.监督部门: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查看详情
八、说明:
1、竞标人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传真:****-*******查看详情联系人:廖 工 电话:188*****65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