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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西门大街北侧建筑立面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环境综合整治 纪念馆 交易中心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发布时间 2019/4/29 关键词环境综合整治纪念馆交易中心   近期更新1612项目点击关注“环境综合整治,纪念馆,交易中心”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南京鸿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苏州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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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NJ190214-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鸿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西门大街北侧(莫愁湖西路—纪念馆东路)建筑立面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9]10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13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13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苏州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设计
2.2工程地点:水西门大街362号、茶花里7幢、茶花里8幢、水西门大街356号、水西门大街354号、水西门大街354号2幢、苏建城342号、苏建城346号、苏建大厦(一层)、水西门大街276号、水西门大街266号、水西门大街266号裙房、水西门大街258号2幢、水西门大街258号5幢
2.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2.5设计合同估算价:111.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水西门大街北侧(莫愁湖西路-纪念馆东路)建筑立面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区域范围内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外立面和屋面出新、单元门改造、内楼道整治、管线整理、店招拆除统一制作、适老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拆除违建及垃圾外运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11万元。。
6.1.2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8分)
企业自2016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8分,最多得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及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若合同中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一律视为未提供。如申请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工程总承包工程承担设计工作,建设内容必须为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EPC总承包合同。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8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3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项目,每个得8分,最多得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及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若合同中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一律视为未提供。如申请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工程总承包工程承担设计工作,建设内容必须为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EPC总承包合同。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8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30分):
①前期调研:前期调研,对本项目调研充分,各小区现状照片丰富、能反映小区现状面貌等。(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②现状分析:现状分析,对本项目各个设计内容主体现状分析彻底、充分、广泛采纳小区业主意见。(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③设计思路:设计思路,对设计思路、理念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④设计总体方案:设计总体方案,对各分项设计内容有深入的表述,方案完整、讲究经济实用、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⑤总平面图:总平面图的功能布局完整、合理, 结合小区现状合理改善小区内部空间,满足小区内各部分功能需求。(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⑥设计估算:设计估算,设计估算表中内容详细、估算价格合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20分):
①经济性与美观性:经济性与美观性,立面设计色彩吻合周边环境、考虑小区实际情况、经济性与美观性并存。(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②建筑改造效果:建筑改造效果,改造效果能清晰明确的反映出改造前后对比。(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③小区环境景观改造效果:小区环境景观改造效果,改造效果能清晰明确的反映出改造前后对比。(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④设计组织方案:设计组织方案,内容全面,服务建议措施针对性强,切合本工程实际可行,后续服务的安排,人员配备及保证措施可行。(优:5;良:4.5;中:4;差:3.5;无:0)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4分):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4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2分,满分8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②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3分,满分6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③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3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加2分,满分5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④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3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加2分,中级职称加1分。满分5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合同备案表)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设计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委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4月29日14时4分到 2019年5月8日14时4分为止
8.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鸿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苏州中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邺区虎踞南路86号7楼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17楼E座
邮编:210000邮编:210000
联系人:赵恩为联系人:刘树青
电话:137*****000电话:***-********查看详情139*****26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查看详情@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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