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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大楼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物业管理服务 区域 办公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 2019/7/24 关键词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办公   近期更新95558项目点击关注“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办公”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深圳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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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大楼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深圳市公告时间2019年07月24日17: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24日18:00至2019年08月07日14: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a.szzfcg.cn)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7日14:30
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6楼5号 评标室 开标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
预算金额¥103.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深圳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股份公司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文志军****-********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宝吉路在茂产业园1栋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小姐****-********查看详情

  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大楼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大楼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BACG********查看详情23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股份公司大楼

联系方式:文志军****-********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宝吉路在茂产业园1栋2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BACG********查看详情23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大楼办公区域物业

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的意见》(深宝府办〔2016〕29号)、《宝安区阳光政务廉政风险防控“1+10+1”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就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大楼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东方股份合作大楼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BACG********查看详情23

招标内容:

条目流水号:********查看详情2

预算金额(单位:元):1,032,000.00

招标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1,032,000.00元,超过该价格的投标将被拒绝。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9年7月24日 18:00 至2019年8月7日 14:30 期间从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

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踏勘:招标人统一安排现场踏勘。时间:2019年8月1日上午10时;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股份公司大楼;联系人:文志军;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投标人项目经理踏勘现场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9年8月2日 00:00 前将登录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系统中直接答复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7日 14: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7日 14:30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6楼5号 评标室 开标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股份公司大楼

项目联系人:文志军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2)招标机构: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宝吉路在茂产业园1栋208室

联系人:吴小姐

咨询电话:****-********查看详情(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深圳市约法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4日 18:00至2019年08月07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a.szzfcg.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9年7月24日 18:00 至2019年8月7日 14:30 期间从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6楼5号 评标室 开标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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