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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明琅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4年04月28日   福建
审批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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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食品加工项 (略)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项目新增投资900万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6385平方米。项目增加购置洗瓶机、消毒设备、旋盖机、灌装机、真空包装机、夹层锅等设备数量,预计蒜蓉酱生产规模增加100吨/年,辣椒酱生产规模增加40吨/年,芥菜制品年生产规模达到25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略) 华大环 (略) 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评工作即将开展,今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征询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1) 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品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张坂镇玉埕村埕边自然村1552号

联系人:刘明兰 联系电话:*

(3)环评编制单位

(略) 华大环 (略)

(4)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话和电 (略) 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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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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