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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拼音:biàn
  • 注音:ㄅㄧㄢˋ
  • 部首笔划:7
  • 总笔划:21
  • 繁体字:
  • 汉字结构:左右结构
  • 简体部首:
  • 造字法:
  • 笔顺:捺横捺撇横横撇捺横横横竖折横捺横捺撇横横竖

基本解释


biàn  ㄅㄧㄢˋ
◎ 见“”。

汉语字典

[①][biàn]
[《廣韻》符蹇切,上獮,並。]
2”的被通假字。“1”的繁体字。
(1)治理。
(2)指治理的才干。
(3)驳正。
(4)谓叙事、说理明白清楚。
(5)指明了,了解。
(6)敏慧,聪明。
(7)争辩;辩论。
(8)指论说、分析。
(9)谓言辞或文辞华美、巧妙。
(10)指华美巧妙的言辞或文辞。
(11)巧言;会说话。
(12)指文辞雄辩。
(13)通“”。辨别;区分。
(14)通“”。不同,差异。
(15)通“”。
(16)通“”。都,全。
(17)通“”。指一个过程完毕。
(18)通“”。古时祭祀时用的半体牲。
(19)通“”。
(20)通“”。备办。
(21)文体名。
[②][pián]
[《集韻》毗連切,平,並。]
通“便2”。“2”的繁体字。
参见“2佞”、“2辯”。
[③][biǎn]
3”的繁体字。通“1”。
减损。

音韵参考

[广 韵]:符蹇切,上28獮,biàn,山開三上仙B並
[平水韵]:上声十六铣
[粤 语]:bin6
[闽南语]:pian7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解释
【酉集下】【辛字部】 辯; 康熙笔画:21; 页码:页1252第14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于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于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𠀤音䇷。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凶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饑荒,則𠛬罰、國事有所貶損。

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

小篆楷体

字形对比:

中国大陆宋体台湾细明体香港明体日本明朝体韩国明朝体旧字形

辯的意思、基本信息

  • 五笔86:UYUH
  • 五笔98:UYUH
  • 五行:水
  • UniCode:U+8FAF
  • 四角号码:00441
  • 仓颉:YJYRJ
  • GBK编码:DE71
  • 规范汉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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