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沪开庭,检察机关建议量刑2年9个月

实习记者 李馨婷

2021年8月13日上午,郭美美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目前庭审已经结束,检察机关建议量刑2年9个月,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根据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7月发布的通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

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美美为销售,郭美美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郭美美销售的减肥糖中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月18日,上海警方发布通报,郭美美因制销违禁减肥类食品,被警方刑拘。

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布通报,依法对包括郭美美在内的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早在2011年,郭美美曾因在网上“炫富”并自称“红会”高层而引发舆论热议。2014年,郭美美以涉嫌“开设赌场”被北京警方逮捕。2015年,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