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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805
  • 生产企业: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适应症: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相关疾病: 热毒壅盛,流感,上呼吸道...
  • 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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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 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清热解毒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主要成份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适应症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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