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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742
  • 生产企业: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适应症: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相关疾病: 小儿病毒...,儿童病毒...,小儿埃博...,小儿埃波...,小儿埃博...,小儿埃博...,铁线虫病
  • 药品规格:

说明:药品库商品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板蓝根颗粒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 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板蓝根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适应症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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