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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227
  •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 适应症: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相关疾病: 咯血,慢性咽炎,梅核气,扁桃体炎,牙龈炎,咽炎,便秘
  • 药品规格:

说明:药品库商品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一清颗粒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 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一清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一清颗粒

    通用名称一清颗粒

    主要成份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适应症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禁忌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 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贮藏密封。

    执行标准YBZ189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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