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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颗粒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227
-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有限责任公司
- 适应症: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
-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相关疾病: 咯血,慢性咽炎,梅核气,扁桃体炎,牙龈炎,咽炎,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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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规格:
说明:药品库商品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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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一清颗粒
通用名称一清颗粒
主要成份本品成分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适应症本品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禁忌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 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贮藏密封。
执行标准YBZ189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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