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活动呈现家族化、公司化特点,甚至出现银行“内鬼”
事实上,“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犯罪形式。记者在广东深圳、佛山采访到类似案件,并且据警方介绍,该犯罪活动呈现家族化、公司化特点,甚至银行等金融系统有“内鬼”。
2012年8月,陈某将其位于广东深圳宝安区的工业厂房出售,本欲将所得转让款6300余万元汇至自己的香港账户。此时,一国有银行深圳某支行行长沈某某以有外汇指标为由,说服陈某将汇款业务交给他处理。
“我先后3次将款项在境内汇入沈某某指定的户名为李红菊的银行账户。前两次在香港开设的账户还能收到对应数额的港币,第三次就少收了800万人民币的资金。双方几次交涉,沈某某又给了175万元,之后就辞职逃匿了。”陈某某说。
感觉被骗的陈某将沈某某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审查发现,沈某某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交到宝安区公安分局。经侦查,一条涉及地下钱庄的案件线索浮出水面。
“沈某某根本没有运用外汇指标,而是通过地下钱庄,将这笔钱转移出去。”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曹启南介绍,“我们还发现,李红菊的账户收到款后短时间内向5个可疑账号迅速转移资金,该5个可疑账号又各自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这种‘金字塔’式的资金转移方式,基本断定是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的。”
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就是5大账户其中之一的实际控制者。她在接受讯问时承认,他从2006年开始就从事地下钱庄活动,在深圳寻找有外币兑换需求的人,然后联系下家,从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续费。
与这一案件相关联,深圳警方还在罗湖联检大楼发现一家忠记商店。这家店铺的门脸不大,但“货物”很复杂,在顾客的一来二往中,生意越做越大,干起了地下钱庄的买卖。其中,2013,嫌疑人陈某某在利用一份伪造合同骗取他人2亿元投资款后,就向这家店铺的指定账户转账8532万元人民币,以此兑换外币、转移资金。
截至目前,本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冻结涉及18家商业银行的涉案账户1087个,涉案金额达120多亿元。据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刘明介绍,嫌疑人大部分以广东潮汕籍为主,彼此之间多是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的关系。“忠记商铺就是一家郑姓人的,转移资金的账户几乎囊括家里所有人。”
和辽宁丹东、广东深圳不同,佛山案件呈现出“公司化”的特点。经佛山公安初步审查,2013年至今,以陈某某和谭某某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在佛山注册登记16家公司,专门从事地下钱庄、编造及虚开发票、骗开承兑汇票等违法犯罪,涉案金额超过200亿元。该犯罪团伙还私刻300多个公司公章,其中涉及诸多知名上市公司。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警方介绍,地下钱庄已成为一种职业化的非法买卖据点。他们有着固定的地点、客户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在“信任”的前提下,不少客户都已经不再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而是通过电话敲定交易数量后,先将资金汇到地下钱庄,交易双方根本就不需见面,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地下钱庄标榜‘诚信经营’的‘行规’,这是靠不住的。”曹启南说,这种“信任”的重要前提是打算兑换外币的汇款人必须先把钱打到地下钱庄的账上。一旦后续某个环节发生问题,汇款人的钱款去向就很难查找,难免蒙受经济损失。陈某某损失800多万元就是例证。
“地下钱庄本身涉嫌违法犯罪,一旦东窗事发,所有的交易账户都将因为涉案被冻结,那么曾经通过地下钱庄汇款账户的资金也将接受审查。”曹启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