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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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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按照产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教学工作量报酬不是工资,属于绩效一类的收入,所以学校发放的工资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2024-07-10 0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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