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需提供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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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此外,当事人须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四)离婚登记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港、澳、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出具前款第
          (2)、
          (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港、澳、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此外,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五)符合法定条件和按规定提供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当天受理,当天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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