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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安(宣肺止嗽合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288
- 生产企业: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 适应症: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见咳嗽、...
-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三次,每次20ml。儿童用量酌减。
- 相关疾病: 肺大疱,肺大泡,咳嗽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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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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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肺止嗽合剂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普宁安
通用名称宣肺止嗽合剂
主要成份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苑(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适应症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见咳嗽、咽痒、鼻塞流涕、恶寒发热、咯痰等。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动力员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有孕妇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
儿童用药尚未有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
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贮藏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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