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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安(宣肺止嗽合剂)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288
  • 生产企业: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 适应症: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见咳嗽、...
  •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三次,每次20ml。儿童用量酌减。
  • 相关疾病: 肺大疱,肺大泡,咳嗽属风...
  • 药品规格:

说明:药品库商品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普宁安(宣肺止嗽合剂)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 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宣肺止嗽合剂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商品名称普宁安

    通用名称宣肺止嗽合剂

    主要成份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苑(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适应症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见咳嗽、咽痒、鼻塞流涕、恶寒发热、咯痰等。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动力员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有孕妇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

    儿童用药尚未有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

    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贮藏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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