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

华律网 2024年08月09日 11:11:04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后,往往会被羁押于拘留所、看守所等地。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可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避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毁灭证据、串供,甚至继续犯罪等行为。那么,您知道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吗?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怎么规定的?超期羁押怎么办?华律网小编在本专题为您整理了关于羁押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目录

  •       1羁押是什么意思
  •       2侦查羁押期限
  •       3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       4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
  •       5刑事拘留羁押期限
  •       6羁押必要性审查
  •       7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       8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会怎么处理
  •       9超期羁押怎么办

1羁押是什么意思

      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般情况下的羁押期限。但实践中执行一般羁押期限的并不多。《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羁押的延长期限。延长羁押期限到期,还有许多理由可以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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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侦查羁押期限

      第一百二十四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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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

      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其二,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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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但是,《刑事诉讼法》第158明确、简练地使用了“另有重要罪行”的宇样,规定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条件,并未再加别的限制,清楚地表现了“另有除正在侦查的犯罪之外的重要罪行”的含义,而未要求该“重要罪行”是与正在侦查的犯罪不同种的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后往往可能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交代而被侦查出来的新的犯罪,对于这种新发现的犯罪来说,侦查工作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过程,如果按原有的侦查羁押期限办案,时间往往不够用,因为原羁押期限是为侦查原有罪行所需要的,在其剩余时间内难以查清新发现的犯罪。为了查清新的罪行,侦查羁押期限有必要重新计算。不论新发现的犯罪是与正在侦查的犯罪同种的犯罪,还是不同种的犯罪,重新计算其侦查羁押期限均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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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刑事拘留羁押期限

      一般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特殊期限

      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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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羁押必要性审查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一、立法目的

      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障人权。具体的说就是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尽量减少羁押,大幅度降低羁押率。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建立后,就不会再出现一夜抓捕几千人的重庆模式。

      二、主体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人大设立的代表人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察的机关。政府(包括公安机关)必须接受检察院的监督。检察院职责不仅是监督政府,而且监督法院是否公正审判,监督检察院的部是否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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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

      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

      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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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会怎么处理

      如果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作为公民应当如何处理呢?法律对此也有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这里的“法定代理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其他辩护人”是指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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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超期羁押怎么办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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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期羁押违法吗

      超期羁押该怎样进行赔偿

      超期羁押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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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专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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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在看守所里如果取保候审 法院判决后羁押的一段时间算服刑吗?
你好,之前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
某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被先行羁押,羁押半年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此时应如何执行?
被羁押半年抵刑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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