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喀什地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公教师网 2020年10月09日 18:42:57

      笔试资料| 面试资料|

      岗位查询| 微信公众号:xjjsks

      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各院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0〕295号)要求,为做好喀什地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

      1.具有喀什地区户籍或持有喀什地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在喀什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驻喀什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喀什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喀什地区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相应的师范生政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三)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教育学、心理学要求: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两年);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历届毕业生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测试合格。

      5.参加国考人员: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申请认定;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者(指全部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测试合格。

      三、时间安排

      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开网时间:9月21日-12月21日(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除外)。

      四、工作任务

      结合喀什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地区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应届毕业生所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10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21日-10月30日;面试时间:11月上旬;证书打印时间:11月15日-11月30日。

      2.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10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21日-10月30日;面试时间:11月上旬;证书打印时间:11月15日-11月30日。请各县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发放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数据信息、人员花名册、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至地区教育局师资培训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教育局要科学研判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制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采取线上审核材料等办法,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二)各县市教育局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帮助考生及时了解新政策、新要求。

      (三)持续做好减证便民工作。取消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四)各县市教育局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把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

      联系人:杨启辉 桑 莹

      喀什地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1日

      更多新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请关注新疆教师招聘考试网

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汇总
考试公告
考试资讯
考试题库
备考资料
面试技巧

      原标题:关于做好喀什地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jszg.xjnu.edu.cn/2020/0922/c2641a10984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