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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过程规律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教学原则是教学规律在教学中的反映,它的制定需须以教学规律为依据。
我国目前中小学主要的教学原则:
1.直观性原则
(1)基本涵义
该原则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使学生获得生动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这一原则的提出也是由学生的年龄特征所决定的。
对教学中的直观性原则,古今中外教育冢都作过非常精辟的阐述。中国古代教育家荀况说过,“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闻之而不见,虽博需谬”,提出了在学习中不仅要闻之更要见之,才能博而不谬。
中世纪捷克杰出的教育家夸美纽斯率先提出了教学中的直观性原则,他在著作《大教学论》中指出,应该尽可能地把事物本身或代替它的图像放在面前,让学生去看看、摸摸、听听、闻闻等等。乌申斯基也指出:“一般来说,儿童是依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他还指出:“逻辑不是别的东西,而是自然界里的事物和现象的联系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直观性原则的提出是教育史上的一大进步。20世纪以来,由于广播、幻灯、电影、录音、录像、电视、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发展和应用,使直观对象和人的感官的局限有了重大的,这为直观教学原则的贯彻开辟了新的广阔的前景。
(2)直观手段的种类
直观手段种类繁多,一般分为三大类:
实物直观,包括观察各种实物、标本、实习、实验、教学性参观等;模像直观,包括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录像带等;语言直观,它是通过教师形象化的语言描述进行的。
(3)贯彻此原则的要求
①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教学手段;②将直观教具的演示与语言讲解结合起来;③重视运用语言直观。
2.启发性原则
(1)基本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