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院“四员”应邀赴芜湖观摩庭审

安徽省院 2018年09月28日

      日前,应省检察院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检察院“四员”集中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观摩由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长江安徽段“10·12”污染环境案一审庭审。该案是长江安徽段污染环境系列案件中首批被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之一。

      庭审中,受邀观摩的代表委员和“四员”密切关注庭审细节,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各个阶段的表现予以高度关注。在庭审结束后的讨论中,大家纷纷指出,公诉人严格依法履职,以确凿有力的证据、精炼流畅的语言指控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出庭检察官无论是业务素养还是仪表形象,都值得充分赞许。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发挥刑事公诉职能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的合力,以及同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密切配合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守护长江生态环境、打好环保污染治理攻坚战作出了贡献。

      代表委员和“四员”们指出,现场观摩庭审,有利于加深对检察工作的直观认识,也使大家增加了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希望省检察院今后不断加强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四员”的联系,多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帮助大家更好地履职。

      省检察院办公室和芜湖市检察院有关人员陪同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