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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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5-15

      关于景顺长城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卓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30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5月13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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