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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4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农业农村局新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
5、评审日期:**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新安政采磋商(2024)0013号 | 新安县农业农村局新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项目 | 河南 (略)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 (略) 2幢3单元301-2 | 199,8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安县农业农村局新安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30 日历天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吉鹏飞,孙丹萍,郭亚娇(业主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3,396.6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新安县新城北京农业大厦六楼 |
联系人:郭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馥铧 (略) |
地址: (略) 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