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2019年的一天,王某在吸毒人员李某的要求下向其提供贩毒人员卢某的联系电话,但并未参与李某与卢某的毒品交易。
检察院决定:
本案王某为吸毒人员提供贩毒者电话的行为应认定为居间介绍,王某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律师价值:
我在本案中积极地阅卷、与公安以及检察院进行交涉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对我的当事人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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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璐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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