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利用地使用管理,规范未利用地开发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地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玉门市人民政府未利用地开发为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邮寄至玉门市自然资源局303办公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至:*********查看详情qq.com。
3.联系电话:0937-*******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附件:《玉门市人民政府未利用地开发为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意见》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