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电子卖场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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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略)
(略) 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
电子卖场竞价公告
(略) (略) 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电子卖场竞价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竞价
采购预算金额: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竞价上限*.91元,工期60天。
本工程付款方式:完成工程 (略) 按实际工程量出具审计报告结算后付清款项。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报名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持有效资格证件。
2. (略) 须联系后勤科科长李元霸(联系电话:*)、监审科科长曾雅丽(联系电话:*)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 (略) 须一并出具相关资质证件及报价清单(参与竞价的单位报 (略) 上传的清单明细一致,须单独密封包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竞价时间:**日至**日
竞价地点: (略) 政采云平台。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荷塘区水文路150号
联系人:后勤科李元霸*、监审科曾雅丽*
五、投诉质疑:
监审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