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这边电动车没带头盔交警扣押车辆,请问有这条规定吗

法律快车网 2024年02月21日 1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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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4-02-21 1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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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 交通事故 进行处理所采取的一种行政性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法律的执行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024-02-21 12: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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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2024-02-21 1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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