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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许准〔2024〕34号关于杭政储出2023119号临安区中心城区单元地块新建电信大楼及办公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年04月29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杭州临安国润 (略) :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杭政储出2023(119)号临安区中心城区单元01-ZX-03-10地块(新建电信大楼及办公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4〕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 (略) 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杭州临安区锦城街道,地块东至横潭路,南至钱王街,西侧至 (略) 临安分公司网络运营部,北至临安区原住建局。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层电信办公楼,11层商务办公大楼,整体二层地下室,道路、绿化以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总用地面积0.8214hm2,均为永久占36个月。项目总投资40235.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376.67万元。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0.8214hm2。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一)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8.17万m3,其中土方7.69万m3,建筑垃圾0.20万m3,钻渣0.28万m3;无表土剥离;填方0.65万m3,其中土方0.54万m3,种植土0.07万m3,碎石0.04万m3;借方0.65万m3,其中土方0.54万m3,种植土0.07万m3,碎石0.04万m3,借方中土方来源于周边其他项目,碎石和种植土商购解决;余方8.17万m3,其中土方7.69万m3,建筑垃圾0.20万m3,钻渣0.28万m3。

(二)基本同意余方处置方案。本项目共计产生余方8.17万m3,其中土方7.69万m3,建筑垃圾0.20万m3,钻渣0.28万m3。采用余方承诺制,开工前另行报备处置。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8214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预测时段内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34t,其中背景水土流失量5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9t。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0.8214hm2,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2027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7,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0%,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8114hm2,主要包括建筑物、道路广场区、绿地区。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雨水管网、土地整治、绿化覆土、透水铺装、综合绿化;本方案新增防治措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平台。

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面积0.01hm2,为施工场地,位于红线范围内。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彩条布覆盖。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58.10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66.88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九、根据《关 (略) (略) (略) 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14〕224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略) 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2]83号)规定,请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65712万元。

十、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十一、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项目主体工程开工时,应当一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交底。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十二、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附件:杭政储出2023(119)号临安区中心城区单元01-ZX-03-10地块(新建电信大楼及办公楼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联系人:杭州临安国润 (略) 1*******5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略)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日


附件

杭政储出2023(119)号临安区中心

城区单元01-ZX-03-10地块

(新建电信大楼及办公楼项目)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杭政储出2023(119)号临安区中心城区单元01-ZX-03-10地块(新建电信大楼及办公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 (略)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杭政储出2023(119)号临安区中心城区单元01-ZX-03-10地块(新建电信大楼及办公楼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 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 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 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 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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