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移动勃利分公司2024年-2025年车辆维修采购项目_比选公告
1.1采购内容: (略) 2024-2025年车辆维修,服务内容:勃利分公司5台车辆维修、保养、轮胎更换等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维修基础价格》。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鉴于车辆故障多为临时发生,不可预判,故本次金额为预估金额,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最终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2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结算补充协议。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止。
1.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不含税38000.00元,税率3%或13%,含税总预算按照13%最高上限计算为42940.00元; 费用列支:成本费用—综合部车辆维修费。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车辆维修 |
项 |
1.000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代理或联合体应答方式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提供承诺函)
2.2.纳税人资格:应答人不限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评委认定为准)。
2.3.针对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及行业要求的资质1.应答供应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应答人应有机动车维修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备案证明(提供的证明需加盖所属辖区车辆维修管理所公章)。
2.4.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5.利害关系: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或启信宝(http://**)等方式审查)。
2.6.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http://**)审查,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评委认定结果为准)。
2.7.应答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
2.8.办公场所要求:须在勃利县内有维修场所及办公地点(需提供维修及办公地点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带牌匾的场地照片作为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在中选通知书下发的15天内设立实体经营场所,暂无实体经营场所的供应商需提供“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15日内建立的承诺书,签字盖章,待中选通知书下达后30日后采购方人员现场勘察)。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