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舒扬

法律快车网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互联网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律师简介

      教育背景广州大学本科社会职务广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广播电视台《和事佬》栏目特邀嘉宾广州市黄埔区联合司法所调解员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广州律师演讲俱乐部2020任主席东莞市图书馆市民空间特邀主讲嘉宾执业描述吴舒扬律师毕业于广州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广州律师协会会员,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经过多年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及实践经验的积累,吴律师有着开阔的法律视野以及严密的法律思维,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社会资源广泛。擅长办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房产纠纷、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案件。吴律师在婚姻家事、私人财富管理领域也颇有研究和经验,利用丰富的诉讼经验努力将保险、信托、协议、公司股权架构设计等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结合在一起,为高净值人群提供企业家业风险隔离、家庭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规划、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治理、家族信托的设立、移民财富保障、海外资产配置等法律服务。吴律师近年来致力于电子商务法律服务,从法律、监管、商业运营等多维度为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电子商务经营者、MCN机构、主播红人,就电子商务运营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系统性解决方案;同时为游戏、直播、短视频、知识付费、互联网广告、技等行业领域提供全程性、定制式的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民商事诉讼案例(部分)李某离婚案件,因赔偿长期对其存在家暴,但李某缺乏取证意识,在证明家暴困难的情况下,协助李某进行家暴取证,取得《人身安全保护令》,诉讼中其配偶的家暴行为最终被法院认定,判决离婚并进行了精神损害赔偿。黄某抚养权案件,成功为黄某争取两个子女(一男一女)的抚养权。东莞市冠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电气工程纠纷案件,在该案曾经其他律师办理一审二审均败诉后,才介入并接受委托,提出新的诉讼思路,最终成功追回工程款。开发商违约合同纠纷案,代理65位业主集体起诉开发商违约,成功维护各业主的合法权益均获得赔偿。直播电商案例(部分)因主播违反独家演艺约定,私自开设小号、私自带货,代理MCN机构起诉违约主播要求进行违约赔偿,为机构成功维护合法权益。知名主播被网络黑粉恶意传播不实的负面信息,代理主播进行名誉维权。为广州诗如雅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主播签约管理,为其与供应商、品牌方、消费者之间以及明星艺人合作的相关合作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刑事诉讼(部分)盗窃罪: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捕后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成功为犯罪嫌疑人将因此取得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并成功为其辩护取得减刑。非诉服务为深圳前海富安国际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申请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东莞市天使会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酒坊合作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奖项与荣誉2015年荣获2015年第五期(总21期)广东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优胜奖2016年荣获2016年第3期(总第24期)广东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二等奖2018年,参与录制的抖音视频曾荣获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法宣办主办的“我守法·你点赞”普法大赛“三等奖2020年代表广州市律协支持深圳市律协举办的“青年律师说脱口秀”大赛媒体采访为法律专业门户网张“找法网”专题线上“找法说法”栏目进行线上解答。(该节目收看人数逾万人)”为法律专业门户网张“法律快车”专题线上律师答疑栏目提供线上解答。广东广播电视台《和事佬》节目特邀嘉宾律师。培训演讲2018年为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的女性员工进行三八妇女节的婚姻法专题讲座2019年为东莞市图书馆市民空间举办普法讲座2020年受邀参加由深圳市律师协会举办的“青年律师说”脱口秀大赛2021年为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仁秀新社区居民进行公益普法讲座公益活动2021年6月参加越秀区大规模核算监测志愿工作,协助区域核酸检测。2021年4月参加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仁秀新社区的团支部、党支部工作会议,并进行公益普法。2021年3月参加广东广播电视台《和事佬》节目内部研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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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吴舒扬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执业律所: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主办律师

      执业证号:14401*********705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互联网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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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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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办案例
  •       律师文集
  •       家暴案件|成功取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当事人脱离苦海

          女方(案件委托人)与丈夫于2012年,婚后分生育两女儿。自2015年起对丈夫对委托人就开始有了严重的家庭暴力,此后变本加厉持续的在日常生活中殴打、恐吓、威胁申请人,只要有一点不如意不顺心就会拿原告出气,并且经常找各种借口与原告吵架,有时凌晨两三点将原告从熟睡中拉起来打骂至今已近5年,给女方生活及心理上造成很大创伤。长期以来的家暴让申请人彻底绝望,也对被申请人产生了深深的恐惧,女方未今早脱离这种痛苦,便找到我们律师团队,经我们的分析了解,本案的家暴情况非常严重,在接受女方委托后为避免申请人提出的离婚被申请人出现失控行为给申请人及其家人造成伤害,我们马上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在我们多次与法院及公安沟通后在立案的第二天即成功取得法院出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其丈夫的家暴行为得以遏制。

    吴舒扬律师

  •       直播带货,“全网最低价”是最好出路吗?

          与传统电商相比,直播购物需要更大的吸引力,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留住客户,提供更优惠的价格成了现今直播带货的最常用打法。头部主播的全网最低价,实际是用足够大的影响力、足够多的粉丝数量换取更强的议价能力,将价格一再下压。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确实是个不小的诱惑,也能刺激消费者进行非必要的消费,短时间内销量非常可观。这种做法看似有效,但对于商家来说实则潜藏很大的隐患。1、价格战的打法往往是在挑战产品的价格底线,破坏产品的价格体系,而即便是薄利多销的销售策略,也扛不住高退货率的现实。2、头部主播影响力大,议价能力高,能获得较大的价格优惠,但这类主播的佣金也随之水涨船高,品牌商为此付出的成本也是巨大的。3、低价策略吸引的多为价格敏感型客户,这类用户黏性较低,留存率低,会导致品牌的用户结构单一,无法实现长期发展。价格战只是直播带货初期发展阶段的引流策略,随着这个产业的成熟和发展,未来直播带货将更青睐于能提供高品质的产品,能提供高体验的品牌,对于商家而言要想在通过直播带货实现零售的长远发展,回归产品品质、提高服务质量永远是重中之重。

          2021-10-19

          离婚“强抢”孩子,后果很严重!

          上一次我们分析过如果一方擅自将小孩带走,阻断另一方对小孩的抚养探视,有可能因此丧失抚养权。这时可能有些父母就抱着侥幸心理“孩子是我的,就算判决你抚养,但我就不给你,你能怎么样”的心态,将孩子藏匿起来,导致另一方无法行使探视权及抚养权。面对这种藏匿抢夺孩子的行为,我们就真的无计可施了吗?我们来看看近日判决的一个因抚养权之争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吧。小强(男方)与小兰(女方)在老家德化县赤水镇登记结婚,生育一男孩阳阳(化名)。后因感情不和,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儿子阳阳由女方抚养,但男方以带孩子出去玩为由,将阳阳带离女方家庭,拒绝将孩子送回。为此,小兰提起诉讼,德化县法院经审理作出了继续履行上述协议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小强拒绝履行,并带着阳阳离开德化县老家。几个月过去后,小兰对儿子阳阳的去向毫无头绪,只能向德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通过多种形式敦促其转达男方履行义务,但均未果。后小强带着儿子多次转移住,阻碍法院查找,德化县法院认为小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半年的侦查终将小强捉拿归案,孩子也重母亲的怀抱,德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法官释意本案的主审法官——德化县法院院长苏益铮介绍道;“本案虽然是婚姻家庭纠纷,解决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属于私法调整的范围。但特殊之处在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将婚生男孩交由女方抚养,男方在知悉上述判决内容并经法院多次通知要求其执行的情况下,仍拒不将孩子交由女方抚养,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然触犯了刑法。”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疑问,如果是经济纠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划拨银行存款,或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抚养权纠纷怎么强制执行?不会是法院直接将小孩从一方带回交给另一方吧?的确,抚养权的强制执行属于要求履行行为的执行,法院无法强行将小孩接走,也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但我们并非无计可施,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我们仍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对方仍不将子女交由直接抚养方抚养,甚至阻碍直接抚养方行使抚养权,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对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孩子是两个人的,并非个人的财产,在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双方的呵护照顾,如何处理离婚后双方以及孩子与对方的关系,也将影响着小孩的成长。真正关爱孩子,应当从孩子的角度考虑,在夫妻双方虽分开的情况下,也尽可能给小孩创造一个父爱母爱均不缺席的成长环境,正所谓分手人品,离婚见智慧。

          2019-07-18

          抢夺孩子:你以为得到,其实是失去

          孩子是链接夫妻双方的纽带,在过去长时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一个孩子更是牵动和链接着几个家庭。一段婚姻画上句号,亲子关系却无法终结,孩子也就成了父母争抢的焦点,甚至出现为争取小孩抚养权不顾后果地采取过激手段。这里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南通市民小赵和妻子小乔于2011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晨,2015年一次争吵之后,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前夕,小赵带着儿子在商场买玩具,当父子俩从商场出来时,小乔驾车带着几个社会青年从车上冲下来,将小赵按倒在地,就这样强行把孩子带走了。直至开庭,小乔及儿子都未出现,案件被裁定以原告撤诉处理。为了能找到孩子,半年后,小赵主动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小乔表示不同意离婚,也拒绝告知孩子的下落。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小赵一直到处寻找孩子和小乔的踪迹,但都徒劳无功。2017年,万般无奈的小赵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庭上,小乔依然拒绝透露孩子现在的住址,并以小孩已与其共同生活两年、已有稳定的生活环境为由,坚决要求由她抚养孩子。已经两年多没有见到孩子的小赵在法庭上泪如雨下,他非常想念孩子,希望法院判决孩子由他来抚养,双方坚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僵持不下。法院经审理认为,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坚持“不当行为予以抑止”原则,父母任何一方将未成年子女作为控制对方的工具,利用子女给对方设置障碍,不让对方探望子女,均应认定为不当行使监护权。最终崇川法院作出判决:准许原告小赵与被告小乔离婚,两人的婚生子小晨随原告小赵共同生活,被告小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将儿子交由原告抚养。法官释意该案承办法官于法官分析表示,法律赋予了父母在离婚时争取抚养子女的权利,但前提要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通过合法的手段实现。本案中,被告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强行将孩子抢走后藏匿,至今已达两年之久,人为阻断了原告父子之间的血肉亲情,这种过激的行为,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亲的关爱,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且,被告始终拒绝告知孩子的下落,为了躲避原告及其家人的寻找,始终让孩子处于不稳定的环境之中,也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因此判决孩子归原告抚养。孩子在离婚案件中原本就不可避免地受到伤害,而夫妻双方的各种利益之争、抚养权之争无疑将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如果一方还采取抢夺、藏匿等过激行为控制孩子和对方的话,无疑将人为地阻断孩子与另一方的骨肉亲情,对孩子终将会造成极大地伤害,同时也是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表现,最终也将因该行为而丧失抚养权。此外,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第12条当中,专门针对一方当事人抢夺、转移、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情形,规定了可采取“行为保全”的措施;同时明确了,如果抢夺子女一方在法院作出行为保全的裁定后,拒不停止相应违法行为的,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行为应予以抑制,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即是对合法权益的保护。

          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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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09日来自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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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6日来自匿名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