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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清和街道--老旧小区设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小区设计 老旧小区改造 中央补助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发布时间 2021/4/19 关键词小区设计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   近期更新10671项目点击关注“小区设计,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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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和街道--老旧小区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0.0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段(包)名称: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和街道--老旧小区设计)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包括6个社区,分别为:青云社区、铁路社区、南昌社区、普庆社区、西朝阳社区、万宝社区

总投资(万元):0.0

建筑面积:85246.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159*****104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4月23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H-2021-03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和街道--老旧小区设计)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20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申请中央奖补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和街道--老旧小区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涉及6个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占地面积162.8287万㎡,区域内地上建筑162栋,总建筑面积8.5246万㎡,涉及住户7945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本体修缮、道路及管线等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内亮化、美化提升工程、小区二次供水泵站改造工程以及架空管线落地工程。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4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包括6个社区,分别为:青云社区、铁路社区、南昌社区、普庆社区、西朝阳社区、万宝社区。

2.5服务周期:至旧改项目施工结束;第一部分设计成果文件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 近三年(2018-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3.1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4月19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2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张雷

电话:159*****1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人:马志华

电话:****-********查看详情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查看详情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

电话:****-********查看详情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查看详情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查看详情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查看详情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查看详情(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查看详情00、177*****355(肖经理)、****-********查看详情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查看详情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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