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2021年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亭湖区2021年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质量检测服务招标为亭湖区2021年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水土保持治理面积约12.29km2,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工程计划于2021年 5 月开工,2021年 9 月完成全部合同工程,具体以实际工期施工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亭湖区2021年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最终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等检测类别),同时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取得水利工程注册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20年10月—2021年3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 19 日~2021年4月 26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至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宝龙城市广场公寓楼2#702室,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浪
地址: 盐城市宝龙城市广场公寓楼2#701室
2021年4月
附: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均值作为基准值,从投标报价最接近基准值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投标费率与基准值费率差额的绝对值,由小到大顺序排列)。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原件;3、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应具备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等检测类别)证书原件;4、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工程注册质量检测员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5、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20年10月—2021年3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初步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人员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详细评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1)、(2)条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费率不高于最高限价费率。
四、定标办法:
1、对于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其投标报价最接近基准值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投标费率与基准值费率差额的绝对值,由小到大顺序排列)。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主持抽签方式决定;如正负值都同样接近基准值,按负接近的推荐排名优先。
2、基准值的确定:取所有通过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
3、凡第一中标候选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五、其它
1、投标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